150碗熟肉与职业打假人的罗生门

1

做好准备,本文会带着你各种反复横跳,建议从头看到尾。

测测自己的三观是不是很容易被误导。

最近有个新闻让大家吵成一团,而且是互相之间完全没法兼容的那种。

一位老姐在网上卖扣碗类熟肉,进行了真空包装处理,但是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一个买肉的老哥举报了,说是三无产品。

法院二审判决,要求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5万元,卖肉老姐表示要继续上诉。

这新闻乍一看没什么奇怪的,三无产品销售被罚赔偿很正常吧,这不就是法律执行么?

但是加入一些其他因素,情况就不一样了。

首先,这个举报老哥的身份。

这位买肉并且按照判决获得赔偿的老哥,是个职业打假人。

老哥是一次下单了150份扣碗类产品,才有了4500块钱的购物总价和4万5000块钱的对应赔偿。

很多人就觉得,这老哥哪怕和我一样是个圆润的胖子,也吃不完150份啊。

有记者去采访了这位老哥,老哥承认在家自学法律知识,主要精力就是放在打假上的,之前也有很多次购买有问题的产品然后获得赔偿的记录。

所以老姐在网上发视频,声泪俱下的哭诉:我们就是做点农村的传统美食,想多赚点钱补贴家用,结果遇到了职业打假人的敲诈。

150碗熟肉与职业打假人的罗生门

于是这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同情,开始给这位老姐捐款。

老姐自己出来回应,说好多捐款人都是学生,善意能接受但是钱不能接受,只是想要的是一个公平的判决。

看到这里,不知道你的感觉是怎样的。

是不是职业打假人拿着法律武器去欺负农村手工业者?

满手的合法迫害权?

别急,继续看。

如果就这么简单,这个事情没那么魔幻。

2

这时候,要再增加一个因素进去,就是老姐的身份。

很多网友都觉得老姐是农村大姐,自己做点传统美食然后在网上卖,属于是互联网时代新赶集模式,退款加罚款5万元一家的生计就没了。

所以才有了学生捐款,也有人开始仔细研究老姐的情况看有没有其他提供帮助的方法。

结果不看是刘姥姥,一看是王熙凤。

记者去采访的时候老姐自己说,微店开了好几年了,之前销售过各种食品,包装上都按规定标注了食品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这次是因为新品发布,量多时间紧,所以还没有来得及准备具有这些食品信息的标准包装。

这时候,农村老姐就变成了老卖家,而且人家很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记者也是吃瓜的不怕事儿大,又跑去采访职业打假的老哥,这时候老哥提供了关于老姐身份的线索,也很有意思。

说老姐不是普通农民,明明是个农村企业家,你看发的哭诉视频,感觉是一位农村大妈自己辛辛苦苦的手工制作,什么样的大妈一天能生产几百份?

小罐茶的炒茶师傅大惊,有人来抢生意了?

然后老哥又说,我举报的商家是食品加工厂,20多个员工,不是农村夫妻店。

哎?

这个事情就又魔幻了一层。

别急,继续看。

3

这红口白牙的,又是论战的双方,肯定不会轻信老哥的说法。

吵架肯定都是找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讲嘛。

为了确认老姐的身份具体是什么,我专门找到了一篇报道,人民网报道的。

150碗熟肉与职业打假人的罗生门

可以先看看报道里面的图片,可以看出在哭诉视频里面露脸的,其实并不是被起诉的王女士,而是她的婆婆。

150碗熟肉与职业打假人的罗生门

其次,报道里面写到,

老姐组建了百人微商团队,实现了多平台矩阵的销售。

150碗熟肉与职业打假人的罗生门

最后就是销售业绩了,2019年已经达到了年产30余吨,净利润25万元的业绩。

150碗熟肉与职业打假人的罗生门

根据财经网的报道,

涉事农妇经营的忠县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成立于2017年7月,而且具有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忠县分局下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许可日期截至2022年8月23日。

150碗熟肉与职业打假人的罗生门
(图来自财经网)

所以卖家的身份比较明确了,是一位王姓女士作为企业负责人,出镜哭诉的是自己的婆婆,而不是本人。

也不是自称的婆婆和儿媳的两人店,实现了公司化运营,拥有食品生产和经营的许可,具有资质,但是没有落实到包装上。

好吧,事情发展到这里,舆论出现了两极化。

一边是反转派,觉得自己被忽悠了,原来不是农村老太被坑了,而是农村企业家想出去坑人被黑吃黑了,之后还装惨来骗同情。

一边是立场坚定派,觉得哪怕对方是乡镇企业家,你职业打假人也是在破坏一种可以为乡村致富的道路,你要觉得是三无产品不买就好了啊,干嘛故意买那么多最后去索赔,赚的是丧良心的钱。

看到这里你的想法是不是也变了很多回呢?

别急,继续看。

4

这个新闻有意思的地方在于,由于双方身份都很特殊,很适合抛开没有太大意义的情感站队,来直接分析背后的原理。

双方其实都存在程序正义的问题和结果正义的问题。

首先是程序正义方面。

卖熟肉的一方,销售了没有包装的熟食,典型的三无产品,这是没办法洗的。

虽然咱们国家对农产品销售规定是不需要有许可证,但是加工过的扣碗类熟肉不是农产品,需要销售许可和包装说明。

很明显,销售许可有了,但是包装说明是缺失的。

而判决下来以后,用自家婆婆上网去哭诉卖惨,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试图打造农村老太被欺压,法院判决脱离群众的舆论,程序上也有问题。

聊了一边再聊另外一边,买熟肉的一方,程序就没有瑕疵么?

十倍赔偿的出发点,来自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可以对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主张赔偿损失并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这里有两个争议点。

第一个,是明知道食品有问题,还去买的,可以适用《食品安全法》么?

这是有法理解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消费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的,并不影响依法索赔。”

看来知山穿山、知假买假,不影响最后的判决结果。

第二个,是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呢?

《食品安全法》保护的是消费者,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主语也是消费者,那职业打假人的身份到底属不属于被保护的对象就决定了十倍赔偿的合理性。

在这方面,法律界是有争议的。

法制晚报很有意思,针对这个话题,拿出了互联网精神去当一回爬虫了,抓取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2021年相关的判决文书前100篇,其中支持支持惩罚性赔偿的有28篇,不支持的有72篇。

最有意思的是,不支持的还包括了4篇一审法院支持而二审法院改判。

150碗熟肉与职业打假人的罗生门

这说明,买熟肉的老哥,虽然说自己自学了法律,但其实在司法实践里面他这种职业打假人的诉求并不是每次都被支持的,甚至说不被支持的还占多数。

那结果正义,就更有意思了。

结果正义,追求的其实是效益主义,最正确的行为是将总体效用效益达到最大。

不过结果正义分了很多层,而且相互是对冲的,咱们一层一层来看。

5

第一层。

职业打假人这边,用法律的武器获得了4.5万元的赔偿,而且投入的4500元货款也拿回来了,家里冰箱还有那么多扣碗肉,可以说是赚翻了。

而卖肉一方,赔了肉,赔了钱,还赔了诉讼费,惨的一逼。

从结果上来看,这是对不规范生产销售的一次打击和警示。

咱们稍微衍生一下,前段时间老坛酸菜的原味门也是同样的道理:没有惨痛代价,就没有过硬的质量。

提供酸菜的厂自己都说,自己不是不能造合规的酸菜,只是不给国内造而已,决定因素不是崇洋媚外,而是出口国外不达标罚款十万,国内不达标只罚款一两千。

老坛酸菜不肉疼一次,下次就还会继续有骚操作;

而把老坛吊起来打,不光是教训了一家企业,也是在规范整个行业,杀鸡给猴看嘛。

现在网上卖熟食的挺多的,我自己也买过,吃的时候也会略有担心,怕会不会吃出问题。

不是说三无产品就一定会中招,三有产品就一定很安全,但是职业打假人这次操作,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说,实现了社会利益最大化。

咱们假设,卖家真的就是普通农民,那该罚的还是要罚,大家觉得被罚的太惨了私下偷偷捐钱,其实放纵的是更多的卖惨式小作文来,给未来的食品安全拖后腿。

但是,来看第二层。

这位职业打假人,从他的过往战绩上来看,都是瞄准的夫妻店、小作坊、小微企业来的。

为什么不敢和大厂掰手腕?

因为大厂的法务部门不是吃干饭的,而从最后获得赔偿的角度来说,付出同样的劳动获得差不多的赔偿,花4500块钱买熟肉换来4.5万的赔偿要比花4500买方便面更稳妥。

说白了,欺软怕硬。

这导致的结果就是,越小的企业,面对的成本就越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

产品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缺少任何一项,都可以视作三无产品。

所以三无并不是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要避免成为三无产品的要求是很严格的。

150碗熟肉与职业打假人的罗生门

我自己是路边馆子的忠实用户,就喜欢吃苍蝇馆子,我也知道这些馆子必然卫生是不过关的。

如果要硬查,那都有问题,消防肯定很难过关,后厨肯定不够干净,原料采购绝对没开发票。

百分百合法之后,对应的必然是烟火气被工业化暴打,夫妻店都可以关了进厂打工,小餐馆都可以歇了回家种田,到时候出门就是快餐连锁,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生活多样性就没了。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职业打假人做的又真的是为大家好么?

不知道你的三观现在是什么阶段了,继续看。

6

好,咱们再跳回来,来看第三层。

从法制晚报爬的数据来看,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空间被挤压。

消费者自己去维权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生活,面对侵权了要去走法律程序,劳心又劳财,以一己之力挑战行业规则,运气不好还要接恐吓电话,绝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去做。

那职业打假人,可以作为消费者维权的另类补充。

我以前和朋友聊天的时候瞎吹牛,开过这样一个法外狂徒的脑洞,全国人民一人出一块钱成立一个打假基金,你看就有十多亿了吧。

然后这个基金就专门雇人去市场上找漏洞,然后去告,罚款金额放进基金里面来继续雇人。

每年再来一个打假奥斯卡奖,整个最佳卧底奖,最佳自爆奖,最大罚款奖,收视率绝对超过315晚会,再邀请一些身正不怕影子斜的企业来赞助,基金越做越大,市场越来越干净。

我朋友说,你这涉嫌非法集资。

反观职业打假人,他们更厉害,羊毛出在猪身上,不用消费者群体凑钱,自己就直接从企业薅钱,一边捞钱还一边打脸,自动循环了。

如果没有这些职业打假人,那重任就都落在了工商市场监管头上,那效率到底高不高放在一边不说,工作量那是蹭蹭蹭的往上涨。

你觉得这是在夸?

别急,继续看。

7

不过,咱们再横跳一下,第四层。

这些职业打假人号称是法律最坚定的维护者,但是当他们广泛存在,不断的获得利益的时候,尤其是商业化甚至集团化作业以后,本质上是维护法律的同时也把法律当做了牟利的工具。

司法资源是有限的,都去进行这些审判了,要么就是其他民事案件审理速度变慢,要么就是只有增加司法系统的工作量。

以这波扣碗肉为例子,标的金额是4500块钱,最后罚款是4.5万,不过一审二审,马上还有上诉,这消耗的司法资源可不是5万元就能打住的。

到这里,大家也感受到了,为什么很多人说“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是非常有智慧的实操手法,核心就在于世界就是混沌的。

职业打假人,说好那是真好,说坏那是真坏,程序有对有错,结果也同样有对有错,很难简单的定义。

而对于卖肉的来说,也很尴尬,要按程序100%的正义,那只有直接关门了,反而让结果变得不正义。

所以这波扣碗肉大事件里面,支持双方的人其实都没错,只是在不同人心中,优先级不同而已。

这让我不禁想到,看超级英雄电影的时候,有人很喜欢美国队长,因为他就是程序正义的代言人,殴打坏人都要讲个基本法。

还有人喜欢小丑,因为有的黑暗人人都看得见,但是大家没办法通过正当的途径来解决,而小丑哪怕自己有着黑暗的出发点,但是实践上他是真的把一些坏人的狗头给砸碎了,尽管他自己也并不光明。

所以这世界就是混沌的,左右横跳或许才是正确的观察角度。

今天,你跳到哪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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