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奕然4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云南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表示,将通过3年的发展,形成一批优势突出、产业链完整的新能源电池生产和研发聚集区,新能源电池产业成为我省绿色能源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实现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大幅提升的重要动力源。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2年将实现产值200亿元,新能源电池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23年将实现产值500亿元,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集中建成放量、产业链持续完善;到2024年,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产业规模明显壮大,将形成100万吨正极材料、50万吨负极材料、15亿平方米电池隔膜、20万吨电解液、9万吨铜箔、50GWh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20万吨电池绿色循环利用的产能规模,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000亿元。
此外,到2024年,新能源电池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基本建成,新能源电池材料前驱体、原辅料等供应能力稳步提高;电池回收、处置及拆解网点布局合理,实现对新能源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建成1—2个电池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同时还将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成1个国家级新能源电池产业研究院,建成2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新能源电池材料技术研发与检验检测中心,建成1个新能源电池前瞻技术研发平台,建成1个省级新能源电池产业联盟。
《行动计划》提出,要结合我省磷、锂、镍、锰、铜、铝等矿产资源优势,重点培育“磷酸—碳酸锂—磷酸铁锂—储能或动力电池—梯次综合利用”为代表的磷酸铁锂系电池正极材料全产业链条,支持“电池级锰盐—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综合利用”为代表的三元系电池正极材料全产业链条加快发展。
在区域发展方面,重点支持昆明市(滇中新区)、曲靖市、玉溪市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形成各有侧重、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推动昆明市(滇中新区)、曲靖市、玉溪市等州、市错位发展和差异化布局,实现产业聚集。
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面,《行动计划》强调,要严守生态红线,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规范新能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推动低速电动车、5G基站、数据中心电源等电池有关梯次利用领域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市场化回收利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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