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罗辑思维的一篇文章里看到一段话,说一位美国教授在其写作课中提出一个问题——写作的目的是什么?然后给出答案是“改变读者想法”。
我比较认同这个观点。
为什么呢?
因为我认为
只有为了增进理解的阅读才是真正的阅读。
所以为了满足这个阅读目的,真正的写作也是为了增进读者的理解。当有了更多更深的理解,想法就会改变,认知才能提升,从而影响行为,改变现实。
如何能够写出一篇可以改变读者想法,影响读者行为的文章?推荐看看《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这本书目的是让读者养成七个习惯,这是一本影响了很多人的想法,改变了很多人的行为的经典书籍。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中这样定义“习惯”。
本书将习惯定义为“知识”、“技巧”与“意愿”相互交织的结果。
知识是理论范畴,指点“做什么”及“为何做”;技巧告诉我们“如何做”;意愿促使“想要做”。要养成一种习惯,三者缺一不可。
假设我与同事、配偶或儿女关系冷淡,原因是我只顾倾诉,不愿聆听,那么除非我找到人际交往的正确原则,否则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我必须聆听。即使知道需要聆听,也可能不知道“如何”聆听,不懂得深入聆听他人的技巧。但是仅仅知道需要聆听和如何聆听也是不够的,我还要愿意聆听,才可能形成习惯。
在之后每一章讲述的每个习惯中,作者都会从知识、技巧、意愿去论述。
关于作者如何通过对知识、技巧、意愿三个方面来论述第一个习惯——积极主动的习惯,我就不详细描述了,大家可以看看我之前的文章《读《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第三章》,在这一篇里有对这个习惯的详细梳理总结。
本来准备再详细地分析《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第三章,可是因为一觉一下睡过头了,此刻马上到十二点 ,所以只能写到这里,实在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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