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防商业模式创新的垄断风险

尽管互联网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创新有很大威力,但需提防垄断风险。创新能带来垄断,这点毋庸置疑,垄断利润本身是对创新的最好激励。

需提防商业模式创新的垄断风险

但垄断是否正当,则另当别论。就如马克思韦伯曾经在《社会学概论》中说过的,社会行为既要考虑意义,也要考虑正当性。若垄断不正当,则需要得到抑制。

创新能提高效率、或者效果;若是提高效率,则是减少自然资源或者人力资源的浪费;若是提高效果,则是为了推动人力资源的质量改善,甚至推动人力资源变成人力资本,从而进一步驱动创新。总之,创新的好处是提高经济总产能或总产出、或者改善GDP增速。

由于创新能提高总产出,意味着创新能带来更大的投资回报率,从而基于“马太效应”,创新会吸引到更多的人财物围绕在创新者身边,加速创新的普及、也生成了垄断。

若是一家企业的垄断,导致客户的效用价值遭受了损害,或者导致其他上游企业的创新被抑制,那么垄断性的企业其行为就会变得不正当。创新为企业带来的垄断利润,不应该以牺牲其他供应商的价值分配为代价,更不应该牺牲客户的效用价值。即,垄断性企业的垄断利润,是在客户价值和供应商价值得到改善为前提,而不是去压榨客户和供应商。

垄断性企业一般都是大企业,作为大企业要肩负社会责任感。社会的信任让一个创新的小企业成长为垄断性的大企业,是为了让其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或经济总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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