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痛恨大数据杀熟的2点原因

什么是互联网杀熟?

比如,有一个网友在网上抱怨说,自己经常通过一个旅行网站预订房间,某个特定酒店的房间价格长年在380元到400元左右。

偶然有一次,他通过前台了解到,这个房间淡季的价格也就是300元左右,他用朋友的账号查询,发现果然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账号去查,就是380元。

你应该知道了,他遭遇了“大数据杀熟”。

还有一个案例: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孙金云带着团队20几个人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重庆等5个城市‘专门做了实地调查,打车800多次,花费近50000元,换回这份打车的报告,最终的结果令人气愤。

手机用户被分为三六九等,根据手机的价格,接单的车型就不一样,手机越贵的打车,接单来的舒适型车辆可能性就越大,同一时间你用两部不同机型手机同时下单,分别选择同一个目的地,距离相同,路线相同,耗时也相差无几,但订单费用竟然是不同的,中间差价偶尔能达到好几块,距离远的话有时还能达到二三十块。

这都是大数据杀熟。

面对大数据杀熟为什么我们会感觉愤怒?

第一是因为价格歧视。

其实我们在线下也经常遭遇“杀熟”,比如你在商店买东西,商店老板一般不会给你一个固定的价格,你需要反复讨价还价,对于价格你是有心理预期的,到最后买高了只能说明你砍价水平不如人,心服口服。

但是你在被互联网平台杀熟时会发现自己是被动的,不知情的,这样就非常糟糕了,而且一般都是平台间竞争减弱后才出现杀熟的现象,这时候你的选择余地是很小的,尤其是当知道自己作为老用户比新用户价格高的时候,肯定是非常委屈和不平的。

第二是因为没有人喜欢被操控的感觉。

做为消费者我们本来是上帝,但你想想看,百度掌握你搜索的数据,阿里掌握你消费的数据,腾讯掌握你社交的数据,携程和滴滴掌握你出行的数据,他们都在各自领域扮演着上帝的角色,操控者我们的数据。

最重要的是我们还非常依赖它们,并且对大数据杀熟无能为力,到底谁是消费者,谁是上帝?

那面对大数据杀熟,我们应该怎么办?

早在2019年开始施行的《电子商务法》里面,新加入了第18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就是很明显针对大数据杀熟的条款,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面对杀熟我们作为用户是有法可依的,一定要反抗到底。

另外作为互联网公司要严格自律。

未来数据是公司的第一生产力,消费者通过平台享受服务,付出的代价是个人数据,企业获得这些用户的数据,付出的代价,应该是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不是利益熏心的杀熟。大数据杀熟,不但会杀走你的用户,还有可能杀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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