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说好每月见一次孩子:
离婚后,对方以各种理由不让见,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拒绝对方看自己孩子,违法吗?
违法!
离婚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常把孩子视为自己独有,拒绝对方看孩子。
其实这样的做法不仅不道德,也是违法的。
离婚后,孩子选择随父母任何一方生活,都不影响孩子与父母在法律上的关系。
《婚姻法》也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的权利。
所以,不要以为不让对方看孩子是你们之间的矛盾,小心还违法!
《婚姻法》第38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的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拒绝探望的!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如身患传染性疾病);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如辱骂、殴打、非法限制子女人身自由);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维权?
1.双方协商
一般情况下,已经有离婚协议约定,可以先尝试双方协商沟通。
2.求助第三方
当事双方矛盾比较大,可以通过其单位、居委会等与进行沟通协商。
3.提起诉讼
协商不成,凭着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
4.强制执行
判决后,对方还是拒绝看孩子,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对对方进行拘留、罚款。
5.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孩子满了10岁,明确表示愿意跟随你生活,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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